不断提高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把利剑磨得更光更亮

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0


来源:旗帜作者: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全面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对于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新修订的《条例》共9章53条,与原《条例》相比,从体例到结构、从机制到方式、从程序到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全流程、全要素完善,有很多创新点、深化点,主要包括10个方面。

更加鲜明确定巡视工作的方向和任务,首次从党内法规的高度对政治巡视定位和巡视工作方针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巡视制度进行了革命性改造,明确了政治巡视定位、确立了巡视工作方针。新修订的《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此予以固化,在总则部分开宗明义指出,“巡视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巡视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方针”。这些规定,更加鲜明地确定了巡视工作的方向和任务,深刻阐明了巡视工作的定位内涵、职责使命,有利于推动巡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更加鲜明强调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首次明确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经过新时代以来的实践探索,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行党组织分级负责、巡视机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支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人民群众参与的体制机制”。这一规定,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巡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责任格局,为巡视工作科学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更加鲜明强化巡视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党委(党组)抓巡视工作的具体要求

巡视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只有党委(党组)重视,特别是主要负责人重视,巡视工作才会有权威、有效果。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条对巡视工作主体责任作出规定,明确了8项主要职责,突出强调,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巡视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研究部署巡视工作重大事项,定期听取巡视工作汇报,统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生动局面。

更加聚焦政治巡视重点,明确“四个落实”监督内容

党的十九大以后,随着政治巡视理论和实践不断深化,党中央明确了“四个落实”的监督重点。新修订的《条例》,对政治巡视监督内容作出规范,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应当紧盯权力和责任加强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检查4个方面情况:一是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情况,二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三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四是落实巡视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的情况。这“四个落实”,为深化政治巡视,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明确了重点。

更加突出“关键少数”,明确加强对“一把手”巡视监督的要求

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党中央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巡视作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应有之义、应尽之责。新修订的《条例》突出“关键少数”,专列一条规定,“巡视工作应当加强对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检查其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这一规定,对于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

更加强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明确各方整改责任

党的二十大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章,以责任为主线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组织领导。二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突出强调把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一岗双责”。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规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应当做好巡视整改交接工作,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三是明确被巡视党组织集中整改的主要任务。关于巡视集中整改期限,结合工作实际和调研中的意见建议,将原《条例》规定的两个月调整为6个月。四是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成果运用责任。五是明确巡视机构的统筹督促责任。这些规定,为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更加突出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对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作出规定

党中央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巡视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巡视作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具有贯通协调的实践基础和组织优势。新修订的《条例》从3个方面作出相应规定: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应当结合职责定位,健全完善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制度机制。二是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协助同级党组织开展巡视工作,宣传、统战、政法、保密、审计、财政、统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巡视工作。三是在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的规定中,分别就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提出要求。这些规定,从责任上、机制上、流程上把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推动增强监督整体合力,让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监督效能。

更加突出规范中央单位内部巡视,首次对中央单位巡视机构设置提出原则要求

党章规定,中央有关部委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随着实践发展,很多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党委(党组)也开展了巡视工作。新修订的《条例》明确规定,中央有关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和中管金融企业、中管企业、中管高校等党委(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巡视工作,设立巡视机构,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对下一级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党组、党委书记(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党组、党委分管有关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与内设机构合署办公,应当配备相应专职人员,承担党组、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更加突出上下联动,单列一章对巡察工作作出规定

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修改的党章对巡察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新修订的《条例》专列“巡察工作”一章,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市县党委巡察对象和巡察监督内容,明确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工作程序和方式权限等,参照关于巡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确定。这些规定,对于统筹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发展、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更加强调打铁必须自身硬,单列一章对巡视队伍建设作出规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巡视队伍建设,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队伍。新修订的《条例》,专列一章对队伍建设作出规定,突出高标准、严要求,夯实巡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一是明确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应当加强巡视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选优配强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重视在巡视岗位发现、培养、锻炼干部。二是进一步明确巡视干部应当具备的条件,强调抽调人员参加巡视工作应当严格把关。三是明确作风纪律建设要求,强调巡视干部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巡视工作纪律。四是对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等作出规定,促进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中央印发新修订的《条例》时,对抓好学习宣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巡视巡察机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要加强学习培训,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校、干部学院教育培训必修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巡视巡察干部充分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要强化制度执行,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要完善制度体系,结合《条例》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使巡视工作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本文刊载于《旗帜》杂志2024年第04期)